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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遇劫后身无分文,湖南警方出具的证明在湘粤两省收费站境遇迥异
那边免费放行暖人心 这边没钱免谈冷透骨
从湖北开车回东莞的邹先生,日前在湖南境内的高速路上遇劫,尔后的经历却是冰火两重天,人间冷暖皆遭遇。
身无分文窘迫万分的邹先生等人,在湖南警察的帮助下,湖南境内一路免费畅行。
不过到达广州太和收费站时,工作人员执意不肯放行,没收到钱就没得商量。邹先生想把没被抢走的一只手表押在收费站,工作人员却称不知道手表值不值几百元,要他押另一个没被抢走的财产手机。邹先生拨110,交警和民警到场后均表示“这事管不了”。
邹先生称,太和收费站工作人员那种不信任的眼神、刻板的态度,都让他感到透骨的冷。
车内睡觉遇劫身无分文
邹先生老家在湖北,他在东莞生活和工作了好几年,一直把广东当成自己的家。
8月1日,邹先生带着妻儿和两名同事自驾车从湖北开往东莞。当天凌晨1点多在京珠高速湖南衡南县的冠市服务区停下来在车里休息。当天高挂黄色高温预警,天气非常热,邹先生睡觉时将车后门打开了一点。没想到,凌晨3点,车后门突然闯进两名陌生男子,将车上所有人的现金、银行卡、笔记本电脑和身份证等洗劫一空。邹太太在和歹徒争抢钱包的过程中腿部严重擦伤。
两名歹徒逃跑后,邹先生清点财物发现,车上所有人值钱的东西只剩一块手表和一部手机。
湖南警方相帮免费通行
邹先生立即拨打110,湖南省衡南县公安局江口派出所立刻派来一位名叫郝仁(化名)的警官到达现场,向邹先生详细了解情况后,马上开车将邹太太送往附近的医院处理伤口,之后又将邹太太送回冠市服务区。
在服务区,郝仁给邹先生买了几瓶水,还热心地准备给他们买早餐吃。热情的态度让邹先生都不好意思了,他们不想再麻烦郝仁,便以车上还有一些干粮为由婉绝。
考虑到邹先生身无分文,郝仁联系了高速公路巡警李警官和陈警官,两位巡警把邹先生几个人带到耒阳中队开具相关证明,证实邹先生几个人被抢劫,公安机关已经立案。
此后,邹先生开车从耒阳到粤北高速一段总共56元的路费,都凭着这张证明被免除。过往的收费站看到邹先生拿出的证明后,都对其进行了复印,然后叫邹先生在复印件上签名后就放行。
邹先生告诉记者:“湖南警方对我们的帮助以及各收费站对我们的理解,让我原本无助的心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温暖。”
太和收费站坚决不放行
当天下午3点多,又饿又累的邹先生终于回到广州太和收费站。在过去的整整12个小时里,他们几个人只喝了一点水和吃了车上仅剩的一点干粮。邹太太由于伤口发炎,加上晕车,完全吃不下东西,身心俱疲。他们7岁的儿子因为惊魂未定也没吃什么东西,一家人的愿望就是快点回家。
然而,接下来在太和收费站发生的一切,却让他们在家门口体会到了人情的冷漠。“我不明白为什么在异地可以得到如此温暖的帮助,回到"家"却让人觉得如此无助!”
当邹先生的车到达太和收费站时被工作人员拦了下来,邹先生向工作人员说明了一切,还出示了耒阳中队开具的证明。工作人员说:“这个公章在这里不管用!”无论怎样都要他们先交168元过路费后才能放行。
邹先生又将自己在东莞的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和驾驶证号码都告诉了工作人员,并且苦苦哀求工作人员先将他们放行,等他把妻子送到医院治疗和安顿好车上其他人之后,马上把钱送过来,但工作人员坚决不同意,一定要邹先生交了过路费才能放行。
在邹先生再三解释下,工作人员向车里扫了几眼,问道:“你身上还有什么没被抢走的?”邹先生说他只有一部手机和一个手表,提出把他价值几百元的手表押在收费站,把妻子送医院后再回来交钱赎回,但工作人员仍然不同意:“我又不知道你的手表到底是不是值几百元,要留就留下你的手机。”对此,邹先生表示,他车上还有伤员,手机是他和外界联系的唯一工具,所以不能拿来抵押。
家门口的警察称管不了
无奈之下,邹先生只能再次拨打110,先后有一名交警和一名民警到场,均表示“这事管不了”。
邹先生只好用手机拨通了他在广州的一个朋友,叫朋友立刻拿钱过来救急。在等待的过程中,邹先生焦急万分,拼命向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解释他并不是要骗这个过路费,只是急着要把妻儿和两名同事先安顿好,但工作人员无论如何不肯放行。
两个小时过去了,因为天气极热,加上饥饿与疲倦交织,邹先生和车上几人都将近虚脱,幸好他的朋友在最后关头将钱送到收费站,他们才被放行。
邹先生当时急着赶回家,匆匆交了过路费就走了,甚至连收费单据都没有拿。
高速公路:工作人员是按程序办事
邹先生在到达太和收费站之前所走的高速公路属于广韶高速路段。记者拨通了广韶高速公路公司的救援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了此事,并称当时接到广东省交通集团客服中心对此事的转达后,他们立刻联系了钟落潭派出所并交由派出所处理。
工作人员称,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其实只是按程序办事,他们并没有权力免除任何人的过路费,就算真的有特殊情况需要免除过路费,也必须先向上级部门请示,得到批准后才能放行。
湖南警官:只是做我该做的事而已
记者联系上了湖南省衡南县公安局江口派出所的郝仁警官,郝仁告诉记者,邹先生在高速路上遭遇打劫一事,当地派出所已经受理立案。郝仁坦言,这种在高速路上被打劫的案件,他入职以来还是第一次碰到,是今年以来他碰到的最为恶性的案件。对于后来他对邹先生等人的帮助,郝仁说:“我只是做我应该做的事而已,换做是其他警官也会那样做的,所以也不需再多提了。”
4日上午,郝仁警官再次拨通了邹先生的电话,询问邹先生一家以及两个同事是否安好,同时告诉邹先生他们被打劫一事当地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估计是附近的人所为,现正在排查当中,希望邹先生能够全力配合警方。如果有什么最新消息,当地警方也会第一时间通知邹先生。
律师说法
警方证明免交路费
于法无据于情当免
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绍华律师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湖南警方开具的那张证实邹先生被打劫的证明,不仅在湖南境内有效,在全国各地都能起到一个证明的作用,但并不能据此就可以免交服务费(即过路费)。从法律上来说,高速公路只是一个经营商,无论邹先生是否被打劫,一旦他接受了高速公路的服务,就要交服务费。但从情理上来说,邹先生被抢劫后身无分文交不了服务费,所以应当豁免他的费用,不仅要免去他在湖南路段的费用,还要免去他接下来路段的费用。
此外,车主一旦进入高速公路,与高速公路经营者之间就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履行保障服务对象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在这个事件中,判断其是否有过错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是否在服务区安装摄像头、配备安保人员或贴出相关警示语等。如果高速公路已经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车主被打劫的话高速公路是没有过错的,因此也不需要做出任何赔偿。如果高速公路有过错,那么过错的大小也决定了赔偿额的大小。
记者观察
除了规矩 还有人情
采访中,邹先生对于自己被打劫一事只能自认倒霉,但湖南警官郝仁的那几瓶水、那句“还有没有钱吃饭”,以及湖南收费站豁免的56元过路费,已经足以让他感动。然而,在“家门口”所遭遇的一切,却使邹先生感到比失去身上所有财物都要心痛。
邹先生说,太和收费站工作人员当时那种不信任的眼神、刻板的按章办事的态度,执意要留下手机做抵押的话语,都让他感到透骨的冷。
从太和收费站回应来看,收费站工作人员让他缴纳过路费后才放行也没有错,邹先生表示深知这一点。令人难过的是,在危难时刻,在一个人最需要人帮助的时候,工作人员眼中只看到“规矩”,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样东西叫“人情”。
就在前天,警车一路接力式护送,警方调节沿线交通信号,收费站畅通无阻,广西病童小彬彬顺利到达广州,实现了一场跨越600公里的“爱心接力”。此情此景,情与法皆赢。(记者 郑少玲 许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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