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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认真真地爱上了什么人,是你的幸运。这不是每个人在她的一生中都可以做到的,有的人一生都没有过一次真正的爱情,她貌似恋爱了,结婚了,甚至儿女成行了,可心里的爱情,像腐烂于田地深处的种子一样,从来没有发过芽,开过花,从来没有过。 一个人的一生,没机会爱上什么人,这是何其悲哀的事情。想到这些,每个女孩心里都会不寒而栗。而你,在这时候也许是幸运的,你真的爱上了什么人,而那个人也爱上了你,你的心快乐得深深地呼吸着,跳着,你的脸有时会非常红,你的手心出着汗,哪怕是冬天,使得你都不好意思让他碰到你湿湿的手心。你怕他问:“你怎么会这么热?”你的心盛开着,可你为那心的盛开而害羞,所以要紧紧地捏着拳头,悄悄地把手心里的汗擦到自己的衣服上了事。 你的面容变化得美丽欲滴,这是因为有了爱情。连你周围的人都看出来了,所有年长的男人都装作没看见,而所有年长的女人都富有意味地向你微笑一下,他们都是过来人! 他们知道又一个女孩子在他们的眼前变成了女人。 你得到了巨大的喜悦,终于从青春时代的那种多愁善感,那些焦虑和不安之中,借助着你爱人的一双手,走出来了。那种巨大的喜悦只有在童年时代有过,而你已经记不清了,当你现在和你爱的人快乐地在一起时,时间和心都飞得不知去向!你以为只有一个小时,可当你们意识到得看一看时间的时候,就会发现己经四个小时过去了! 这时,女孩子的心又回到了身体里面,不安地狂跳起来,因为想到了回家,想到了自己出门时对家里人说好的时间早已过去。 这一个时期,每个恋爱中忘记了时间和诺言的女孩子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在夜晚无人的街道上狂奔,听你的脚步声像碎石头一样四下里滚去,在深夜里用钥匙开自家的大门时,心惊肉跳地听着门上锁和钥匙相碰发出的惊心动魄的声音,那个仿佛所有的人都在静听这失信的钥匙在开门,那声音是你一辈子都不曾听见过的响亮。 走进家门,就望见父母的卧室大开着门,远远地望见他们静卧在大床上,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可你能觉得他们在黑暗里等着你,听着你,责怪着你,可他们忍着,就是什么也不做。 于是,你的心就被内疚占满了,被慌乱中满了,被负罪感占满了。你希望自己再也不要晚归了。因为你已经开始热爱你情人的怀抱,所以你还有忍不住的羞耻感,觉得自己几乎是不道德的,贪求肉欲的。 面对着满地从父母房间的大窗子外一直射到你脚前的月光,你只想安然走回到自己从前正大光明的生活里去,什么也不要了。你是这样下着决心,然后,偷偷进入自己房间的时候,不小心踢翻一只小凳子。那时,你会抱着自己的腿,恨得打它。 是的,当你爱上了什么人,这种暗夜迟归的负罪感就一直像影子一样横跨于你和你的家庭之间。你本能地就明白了,在你和什么人陷入恋爱中时,就有负于你的血亲家人了,因为你分心,不能像以前那样全心全意地爱他们,关注他们了;因为你不孝,明白他们不喜欢、不满意你爱上的那个人,你还要和他整个晚上在一起;因为他们失望,那个人无论是谁,都不能使家人满意,他们爱你,所以他们觉得世界上没有人能真正配得上你,使得你把自己的一生当成一朵花,作为礼物送到他的手里,而你就这么把自己随便送出去。 这是你第一次发现你得重新学习怎样和你家里人相处。 你常常要讨好他们,家里的每个人,总不高兴的外婆,吃了酷的爸爸,出言尖刻的妈妈。你总是要看他们的眼色,希望他们不介意你的失信、迟归、心不在焉、身在曹营心在汉。 你还学会了亲颜观色,等到时机一到,就把男友的好处细细说出,苦心让家里的人也能喜欢你的情人,无论怎样,你总是觉得他们不像你那样爱他、了解地、相信他。其实,那是自然的事,因为是你爱上了他,而不是你的家里人。你开始明白了,你和家人在有的问题上,各自有不同的立场,你们并不是每件事都一致。 这时,要看你生活在什么样的家庭里了,要是你的父母把你当成一粒珍珠地爱着,那你会剧烈地反抗他们。就像青春期的14岁,连上街都不愿意和他们走在一排,要自己独自落后了走一样。你出言常常不逊,想要刺伤父母的心,你常常很容易达到目的,然后你就开始在心里痛骂自己;要是你的父母从来就给你自由,尊重你的意见,那你还是要在心里痛骂自己,因为在礼貌和克制的后面,你看出来自己是利用着父母的宽容,隐藏着自己的想法。 从这时开始,一个女孩子从自己从前亲密无间的家庭中走开去,就像一个小树被拔了出来,一朵花被剪了下来,一只鸟从巢里飞了出来。她心里的爱情引着她走向未知的,属于自己的人生。 小树被拔走了,那块土,就留下了一个坑;花被剪下来,枝条上就留下来一个疤;乌从巢里飞出去,巢就空了,这是让人遗憾的事实。父母从此将人和那个坑,那个疤和那个空巢一起生活,他们并不多说什么,可他们让她清楚地看到了这个事实。他们开始默认女孩子有了心上人的事实,他们不干涉她的晚归,只是永远在厨房桌子上干干净净地留着她的那一份饭菜,要是她在家里为自己的爱情思量的时候,抬起头来就能看到父母在喜色横飞的房间里相守,好像是在追悼什么。 聪明的父母放开了双手,放弃了争夺,这时,女孩子会觉得不舍。善良的女孩子当发现这是由于自己的爱情造成的时候,心里的负罪感会一直使她不安和烦恼,可那个阶段的女孩子实在是很自律,很讲道理,她明白是她爱上的别人,她在这事情有着不能抵赖的责任,所以她并不容易与自己的情人讨论心里的不安,她是想独自承担和消解的,可她常常做不到,有时她的反复无常是从这里来的,有时她的伤感,她的刁蛮和她的挑剔也是从这里来的。 恋爱季节是个美好的季节,但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十全十美,它就像你生活中的每一个阶段一样,不是十全十美的。在你的生活中,总是会不断地发现生活原来有着巨大的惊喜,那是你从来没有想象过的,然而在那巨大的惊喜里面,总还是有不能挥去的阴影,那也是你从来不能想象的。生活总有它不能想象的好和坏混淆在一起,爱做梦的人总是想象着它的好,爱流泪的人总是想象着它的坏,而其实它是复杂的,在差不多每个阶段都是这样,各种东西混和在一起,即使是最好的时期也不能例外。 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批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此,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已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的,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从于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理房间时,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样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
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作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轰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凝视过的长窗外的水波,在矛盾的凄凉和欢喜里,在知足感恩和渴切不足里细细体会一条河的韵律,并且写一篇叫《爱情观》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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