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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0年代后半期,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以下简称“军委”)着手在战略导弹部队的武器装备中加入了常规弹头导弹,以加强军事威慑和打击的力量。在外界看来,这批原来可以运载核弹头的导弹是作为常规弹头导弹销售给外国的,很少人考虑到下列问题,即常规导弹进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战斗序列最终会产生的作用,常规导弹部队如何融入原本全部装备核弹头的战略导弹部队即第二炮兵(以下简称“二炮”)。
在以后的年代中,常规导弹的数量在不断增加,而美国在海湾战争中显示的军事打击力量以及台湾追逐法理独立带来与日俱增的威胁,这些因素促成军委调整军事战略方针,以更务实的态度接纳了关于核威慑的概念,并且结合使用常规导弹和核导弹,准备以常规突袭和核威慑的形态,在“强敌”即美国介入的情况下,在台湾海峡同台独势力打一仗。上述发生的变化似乎互不相关,在其后几十年里却互为因果,在制定战争计划的过程中都产生了作用,这就是本篇研究文章的主题。
正如我们将在下面指出的,要对中国人究竟如何看待核武器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就要明了中国的军事战略亦即基本军事战略方针、具体军事战略方针,核政策、核战略、核威慑理论以及核武器的战略运用原则和作战条令。遵循中国的军事思想,在中国军事战略、核政策和核战略之间,存在着明确界定的关系。与此相同,中国的核威慑理论和核武器的战略运用原则受到国家核战略的制约,而核威慑理论和核武器的战略运用原则决定了核导弹部队的作战条令。
这些形成了一个六个层次的概念体系,为中国核力量的建设和核战争计划提供了理论基础。理论上,这些概念决定了中国核力量的部署和作战使用。一言以蔽之,这个六个层次的概念体系在总体上反映了中国人究竟是如何看待核武器及其应用的。
然而,自1980年代开始,若干变化呈现强劲的趋势,直至今日这股势头仍然贯彻始终。值此情况下,势必对“单纯的”核战争计划的制定产生影响。权威的《2006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指出,“(中国)坚持自卫防御的核战略。中国的核战略贯彻国家的核政策和军事战略,根本目标是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中国核战略及其衍生理论概念、运用原则和条令,在多次军事演习中经受了验证,已经适应了这些年出现的一系列变化,诸如二炮引进常规导弹,应付并处理由于台独势力抬头而出现的威胁被列为至关重要的军事使命,以及在总体战争计划中如何把核武器、常规武器和二炮指挥体系融入整个战区的军方指挥体系,等等。
这篇文章研究中国整体军事战略、军事战略方针的演变过程及其运作机制,重点放在核战略。本文主旨是回答一个问题:大批常规导弹进入二炮的武库,究竟给中国核战略、用于威慑和作战的导弹部队的组成以及二炮与其他军队指挥系统的关系带来何等变化?
解放军指挥、控制体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在支持和平时期的国家外交政策、处理军事危机并加强战备的过程中,正在逐步完善并履行国家赋予的使命。
核概念的发展
正如我们在稍早从事的研究项目中指出的,解放军军事战略的基点是“积极防御”。《2006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强调,中国核战略取决于解放军军事战略和国家核政策,而“积极防御”体现在核战略上,其根本原则就是“后发制人”。中国在首次进行核试验时阐述的国家核政策就体现出这一条根本原则,迄今已近半世纪了。
中国在1964年进行了首次核试验。时至今日,中国宣布的核政策基本上没有发生变化。几十年以来,中国核政策始终包括下列具体的内容,从而反映出该政策一贯以来的继承性:
·中国主张在全球范围内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
·核大国的威胁迫使中国发展核武器。中国的小型核武库仅是为了自卫防御。
·中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这是“后发制人”原则的衍生表述。
·中国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无条件向所有无核武器国家提供消极和积极安全保证。
·中国坚决反对核扩散,绝不会帮助其他国家发展核武器。中国不会在其他国家部署核武器。
·1990年代以来,中国承诺不向无核武器国家未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的核设施提供帮助,并将进口国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全面保障监督作为核出口条件,它们不经中国同意不得再转让到第三国。中国也保证所有进口的核材料和核设备将只用于和平目的。
“后发制人”作为积极防御的中国军事战略的总则,决定了中国不首先使用包括基本的防御性和最终的威慑性在内的核政策的精髓。核政策是制定核战略的主要原则,是政治性质的,几乎是一成不变和公开宣示的;而核战略是军事性质的,是能够改变的,并在很大程度上是保密的。
对前述六个层次的概念体系作一番研究,我们会发现若干显而易见的情况:中国核政策被国家政治关注及相关决策所制约。历来北京领导人将核武器视作国际层面上可以操作的政治武器,起着关键性的威慑作用,而不是在军事上可以使用的武器。他们的立场产生了一项结果:众所周知,在中国就国际军控事务发表的声明中,经常提到并解释中国核政策,却不谈主要着眼于军事考量的中国核战略。简言之,中国核政策是公开的、广泛宣扬的,而中国核战略则是敏感的、很少给予公开阐述的。
我们在这项研究中的主要兴趣是核战略的演变,其中涉及有关核武器研制、部署、使用等政策和民防要求的一系列决定。中国官员有时在广义上把这一系列决定称为核战略的“内容”或“要素”。核战略覆盖的范围甚广,包括核威慑政策牵涉的需求、核力量的建设和组织、国家赋予中国核力量保障国家安全与实施作战的主要任务、核力量的战备计划以及核力量在战争条件下加强戒备和瞄准打击的规定,等等。在我们的访谈中,中国军事专家认为,在总体上和实际运用上,中国涉及核的整个概念体系的效果可以与美国单一综合作战计划(SIOP)或者核战争计划相比(2003年SIOP被作战计划[Operations Plan,简称OPLAN,8044修正版]取代)。
二炮在1966年7月1日正式成立以后,最初负责组建核力量的北京领导人,从毛泽东到聂荣臻元帅,仅为中国核政策的制定提供指导意见,并没有涉及核战略,此后也没有哪位领导人对整个“核学说”理论体系感兴趣,遑论指导制定了。至于核武器研制及使用,北京领导人仅将中国核武库的规模定性为“起码的还击手段”而已,几乎没有提供细节。
由于这层原因以及在文化大革命(1966年~1976年)期间横扫中国的十年政治动乱,二炮只能在克服政治乱象之后,着手迟缓地摸索一套粗略的有关戒备和瞄准打击的作战条令。从1964年到1980年代末,中国没有一项明确的核战略。中国反对西方国家有关核威慑的概念,却没有为二炮制定合适的战略运用原则和作战条令,而这些原则和条令对二炮增强威慑力量是至关重要的。
邓小平在1977年东山再起以后,军委首次鼓励中国军方从事战略研究,并给予优先考虑。时代变化了,解放军还停留在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层面,踯躅不前,是远远不够的。1979年12月和1981年7月,二炮领导人两次召开座谈会,对关键性的若干核概念给予批准,并在一年内颁布了《第二炮兵军语》和新的《工作条例》。1983年,二炮成立了军事学术部,负责进行战略研究。次年,二炮又成立了学术研究委员会,由若干现役和退役的高级军官组成,从事战略理论研究。
这些军官的主要任务是为导弹作战部队制订《第二炮兵战役学》以及作战运用原则和作战条令。自1984年开始并持续到1980年代后半期,二炮指派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力竞少将负责研究战役学的课题。李力竞迅速组织了一个班子,从事这项研究,并完成了一份题为《第二炮兵战役学》的文件的撰写工作。1985年9月,二炮颁布了这份文件,由二炮导弹作战部队遵照执行。1986年1月,二炮经军委批准,开始实施军(基地)、旅、营的新建制,以取代原来的军(基地)、师、团、营的旧建制;1987年,二炮又签发了新版本作战条令,供所有的导弹发射营使用。
然而,李力竞将军在履行为导弹部队编写《第二炮兵战役学》的使命时,迅即发现了这项任务存在着一个大的缺陷,即一个正式的综合性的核战略在中国尚付诸阙如。然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一个适宜的核战略,制定战役学自然缺乏依据。他向二炮总部报告,二炮授权李力竞成立一个核战略研究小组,负责为国家探索、撰写核战略。李力竞率领主要由退役高级军官组成的一个小组,认真履行这一使命。
1987年3月至11月,中国军方在北京举行了一系列的专题讨论会,就“军事战略和核战略”的主题展开学术讨论,以探求在国家安全、核战略、军事战略之间的融合关系,并探讨在大战略、核战略和中国研制导弹的政策之间的关联因素。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工委、国家安全部、二炮纷纷派人参加这些专题讨论会。五六十名军事战略家和第一流的国防工业、情报专家经过合作研究,制定出国家核战略。1988年,军委在更广泛的范围内传阅一份题为《核战略纲要》的初稿。据称,这条战略的依据是邓小平早先提到的“有限报复”的声明的精神。两年后,军委正式批准它作为中国核战略。
事实上,在研究、草拟核战略的过程中,已经作出了同传统概念有意义的区隔,并为后来的“有限核报复”的核战略文本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新的核战略取代了以往的“最低限度的报复”的观点。早些时候,二炮战略专家为了因应来自苏联的有限的核袭击,从事有关指挥控制系统及程序的研究工作,已经持续多年,尽管苏联对中国进行核袭击的威胁已经显著地缓解了。
中国直至2006年方才首次宣布当前“自卫防御的核战略”。这项核战略的根本目标是“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此后,“自卫防御”这一模糊的术语经常取代“有限核报复”,作为中国公开宣示的核战略。
单纯从字面上理解,“自卫防御”与“有限核报复”没有很大的差异。然而,“自卫防御”的核战略设定的根本目标是“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与“有限核报复”的核战略相比,其功效似乎提升了一步,因为“有限核报复”的重点是“报复”,即在蒙受核袭击之后才诉诸核报复,而“自卫防御”设定的目标据说可以确保中国免受核袭击的威胁。
当然,也可以说,“有限核报复”的核战略通过实施可怖的核报复,达到“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目的。一国设定核战略的根本目标时,毕竟要考虑到对方尤其是假想敌国对本国核战略的理解和判断,不能自说自话。
“自卫防御”词义不明,又与外国军方对中国军事战略方针的片面解读(即北京在边界争端中往往借口“自卫防御”而诉诸先发制人)曲径相通。严重性还在于,这在危机时刻容易导致误判。核大国在同中国处于军事对峙时,难免以彼况此,误判北京如同往昔处理边界争端一样,借口“自卫防御”而率先发动核袭击。于是,核大国在同中国军事摊牌时,未决定发动核战争则已,一旦决定使用核武器,完全可能诉诸“先下手为强”,对中国痛下重手,后果不堪设想。可见兹事体大,轻忽不得。
中国核威慑理论的发展
外国学者要理解中国核战略,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搞明白中国核威慑理论的演变过程。我们已经指出,过去中国认为“威慑”一词及其涵义与中国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相违背,因而对此持否定态度,并且往往把威慑同“帝国主义威胁和讹诈”联系起来。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反对西方国家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及其提法,中国官方声明反复地确认这一反对立场。例如,1995年中国政府发表《中国的军备控制与裁军》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就军控和裁军问题发表的白皮书。这份白皮书指出,“中国政府历来反对核讹诈和核威慑政策”。1996年,中国政府在51届联合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五点核裁军主张,其中一点就是“核大国放弃核威慑政策”,并把它视为核裁军的一个先决条件。
尽管中国公开发表了这些声明,国际现实毕竟是有所不同的。即使毛泽东的直接继任者还不能泰然地接受核威慑的概念,他们却确信没有任何敌人可以完全忽略中国核武库的存在。如今若干军事分析家声称,即使追溯到毛泽东时代,中国在实际上也是认同“存在性核威慑”的理论的。
中国核武库的确实存在,迫使北京的敌人在对中国发动核袭击之前反复考量这个客观事实。何况,1969年中苏核对峙的历史已经证明,当时中国拥有的“起码的还击手段”,已经起到了吓阻莫斯科对中国发动外科手术式核袭击的作用,而毛泽东是充分领悟到这一点的。
自从1964年中国首次核试验以来,数十年过去了。仅有少数解放军理论家能以含蓄的或者明白无误的姿态,公开倡导中国即使在毛泽东时代也在实际上认同“存在性核威慑”的理论。
至于邓小平时代(1977年~1997年),在大多数场合,中国军方只提到有限核报复的核战略。中国军方确定这一核战略的基点,显然是为了贯彻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核政策,以及受到二炮核武库数量“有限”的客观条件的制约。
中国对信守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的承诺,自然反映了中国核武库规模小、生存能力差的现实。颇为权威、可靠的一则资讯这样指出:“(中国)发动核进攻将遭到核报复。(中国)数量很少的核导弹根本不足以消灭敌核反击力量……最小核威慑不足以支持先发制人打击战略,发动核进攻会导致大规模核报复,(这说明指责)中国(企图)发动核进攻的说法是不可信的。”
实际上,倘若中国决定对核大国发动核突袭,无异于中华民族集体自杀。在1960年代以及其后的年代,中国在同莫斯科和华盛顿发生的争论中,强调“不首先使用核武器”这一条,足以避免自趋毁灭,也显得更为有理。
在1990年代后半期,中国对待核威慑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中国官员和安全专家开始探索其他核武器国家的安全态势。随着他们同西方国家同行的学术交流日益增多,他们逐渐同昔日毛泽东的格言拉开了距离,并且开始把“威慑”这个概念融入他们自己对于战略的理解。况且,中国处在一个新的、不那么咄咄逼人的战略安全环境中,中国核武库也不再像过去那样规模有限,其生存能力也有所提高。值此构思、筹划一项新的核战略之际,将“核威慑”纳入考量的时机已经到来。
2002年12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2002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这份白皮书的英文版指出:“中国保持有限的核反击力量,完全是用于威慑他国对中国可能的核攻击。”这段话经常被引述成是中国首次正式在核防务政策中采用“威慑”一词。在这份白皮书的中文版中,采用的却是“遏制”而不是“威慑”,而“威慑”是英文版中“deterrence”的正确的中文用词。可见,中国军方尚需要更多的时间才能完全摒弃毛泽东关于核威慑的概念的战略遗产。
两年后,《2004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的中文版和英文版中同时出现“威慑(deterrence)”一词,不过,这个词没有同“核”联系起来。在《2004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中,“威慑”这个词被用来形容解放军的联合作战能力。
最后,中国军方在《2006年中国的国防 》白皮书中,首次把“威慑(deterrence)”一词同中国核力量联系起来。这份白皮书的中文版宣称:“二炮逐步完善核常兼备的力量体系,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战略威慑和常规打击能力……(中国核战略的)根本目标是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着眼于)确保核武器的安全性、可靠性,保持核力量的战略威慑作用。”至于上述最后一句话,在这份白皮书的英文版中,就直截了当地翻译成“(China) maintains a credible nuclear deterrent force([中国着眼于]维持一支可靠的核威慑力量)”。无论如何,这份国防白皮书的行文显示,中国军方已经正式核准了“核力量的战略威慑作用”和“核威慑力量”的提法。质言之,中国已经认同并采用核威慑这个概念了。
在江泽民时代(1990年代中期至2004年)和胡锦涛时代(2004年至今),尽管中国核威慑理论的要旨仍然没有变化,中国军方已经为该理论注入了新的内容。在江泽民年代,中国核威慑理论经常被形容为“核常兼备、多种手段配合”,以强化威慑力量。显而易见,江泽民强调了“常规剑”和“核盾牌”之间的互补关系,从而充实了中国独特的双重威慑的概念。
2006年,胡锦涛进一步为中国核威慑理论注入了新的变化,主张自卫防御的核战略,实际上,主旨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从而凸显了战略规划即顶层设计的重要性,这也映射出中国古代杰出的战略家孙子在中国军方的深远的影响力。这一年的中国国防白皮书似乎也折射了孙子关于战略的精深的看法。此后,胡锦涛又力促二炮建设一支精干有效、核常兼备的战略打击力量,视情势需要用于核威慑和常规突袭,但是主要仍然用于遏制战争和自卫防御。
军事战略方针的演变
解放军军事战略方针有基本军事战略方针和具体军事战略方针之分。基本军事战略方针是指导战争全过程的方针,长期以来稳定不变,在文字表述上一如军事战略,亦即“积极防御”这四个字。具体军事战略方针则是为了贯彻基本军事战略方针,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者不同的战争阶段制定的方针,在适当的时候是可以灵活运用的。
质言之,具体军事战略方针是军事战略的核心与集中体现,是一定时期内规定战争准备与战争实施必须达到的总目标和应该遵循的基本方针。真正映射中国军方对外部世界的看法及其在国际危机爆发前后的可能动态的,既不是军事战略,也不是基本军事战略方针,而是具体军事战略方针。正是具体军事战略方针决定了在一个历史时期军事力量运用原则、作战计划和战术。中国战略家认为,具体军事战略方针的正确与否决定了战争的胜负。
许多研究中国军事问题的美国专家往往进入一个误区,把中国军事战略方针混同于军事战略,又把基本军事战略方针混同于具体军事战略方针。他们认为自从共和国建国以来,中国军事战略发生了多次变化。之所以进入这样的误区,归因于他们没有搞清楚解放军遵循的军事战略、基本军事战略方针以及具体军事战略方针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下面,我们将贯注于具体军事战略方针。
随着中国政府对核威慑概念的认可以及对这个概念与日俱增的理解,中国军方同时开始逐渐调整军事战略方针。邓小平在1977年东山再起以后,重新审视对中国安全的威胁究竟来自何方,并再次在战略上确定优选事项。在1980年代,中美关系改善了,苏联威胁也随之开始退潮。邓小平面对新的情势得出了第一个结论:在可以预期的将来,战争不再是迫在眉睫,更不可能打世界大战。他看到,美国的国力在越南战争中遭到了损耗,而当前美国、苏联仍然深陷在全球性的对峙僵局之中。邓小平预见到中国人自己将同越南发生冲突,接下来,还可能在比较遥远的未来与印度爆发冲突。
1984年,基于邓小平的战略盘算,军委开始制定新的军事战略方针,即立足于准备局部战争和有限冲突,以致考虑放弃不合时宜的毛式“早打、大打、打核战争”军事战略方针。正如我们将在下一节中看到的,邓小平认可的军事战略方针促使中国军方着手研制尖端的常规武器,为未来的有限的局部冲突做准备。面对空军、海军的劣势装备和加速现代化的难度,军委不得不依靠二炮,以便快速并卓有成效地引进常规导弹。
另外,正如1979年中国与越南发生的短暂却灾难性的边界战争所显示的,北京得出结论,解放军不经改革就不能打赢由诸军种、兵种合成军队投入的一场局部战争。1987年,从事安全领域研究的解放军理论家们加快了对采用先进技术的联合战役的研究。他们的结论是,当前解放军只能在相对较短的期间内打一场协调不充分的低技术联合战役。在1988年12月召开扩大会议之前,军委已经明白制定新军事战略方针是势在必行了,这样才能为打赢一场未来的战争做好准备。这时军委已经无须再顾虑毛泽东遗留的军事思想的约束了,于是正式作出决定,在战略规划上实行了变化,将准备“早打、大打、打核战争”这一毛式军事战略方针改为准备应付“局部战争和突发事件”。
我们需要指出,二炮也有自己的军事战略方针。1991年以前,军委已经正式把“后发制人”列为二炮的军事战略方针。军委在一项指示中称,中国军事战略以综合国力为基础,以积极防御思想为指引,为当前战备和今后打仗作出了全面性和整体性的计划和指导。目前还不清楚,核武器在这个“全面性和整体性的计划”中究竟起到了何种具体的作用。
不过,军委揭橥的在战略规划上实行的变化仅是开端而已。接下来,美国在1991年海湾战争中获得了决定性胜利。先前美国实行了被称为“军事革命”的变革,将现代信息和通信系统、情报能力、空间技术、未来型飞机和先进战术整合在一起。此外,北京认为台湾“总统”李登辉企图改变一个中国的政策,于是台湾显得前途未卜,这个问题在短期内就对北京构成了一个新的威胁。军事革命的结果以及李登辉采取的分裂行动令北京感到担忧,于是促使军委再次修改军事战略方针并着手进行相应的军队建设。
1992年11月,军委主席江泽民授权其副手、军委副主席张震上将对新的军事战略方针进行可行性研究,以适应“国际形势的迅速发展”和全球军事革命。1993年1月,军委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张震将军提出的建议,江泽民于13日告诉解放军将领们,准备立足于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即台湾海峡打赢一场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亦即打赢一场“高技术局部战争”。从此,新的军事战略方针的要素被勾勒出来。
这条方针重新界定了解放军的中心军事任务,对今后中国的“假想敌”予以定位,并确定了今后军事行动的规模和类型。此后,军委进行了一系列深入而广泛的改革,诸如培养关键人才、获得先进武器系统、研讨拟定创新的军事理论和修补军队建制上的缺陷。解放军首次把打赢一场高技术局部战争列为重点使命;同时,新方针有助于解放军正式摆脱准备应付敌国从陆地入侵中国的历史包袱。未来的假想敌是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拥有核武器的美国支持者。北京在准备打一场预测中的高技术局部战争的同时,遵循总的国家战略,仍然给予和平、稳定和发展以优先考虑。
我们应该注意到,中国军方遵照江泽民“与时俱进”的号召精神,还在不断为军事战略方针增加新的要素。 1999年,军委对军事战略方针的内涵在文字上作了调整,强调未来高技术战争将是核威慑条件下的信息化战争。军委主席江泽民早期当过电子工业部部长,他对信息时代的战争的特色以及当代核武器的军事意义主要在于威慑有切身体会。他更为重视信息战在当前局部战争中的作用。
2002年12月27日,江泽民在一次军委会议上,谈到高技术局部战争时,删去了“核威慑条件下的”这一定语。他敦促中国军方,要把军事斗争的准备工作的立足点,从打赢一般条件下的局部战争转移到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
此时,中国遏制美国核袭击的需要已经远远不像早期那样紧迫,尽管中国仍然必须对敌国实施核威慑。在胡锦涛主持军委期间,依然对中国军事战略方针的内涵给予补充。胡锦涛在2004年3月提出的有关科学发展的概念,有助于包括军事力量在内的中国综合国力的长期、稳定的增长。随后,军委源于科学发展的概念,又对军事战略方针的内涵作了若干调整,制定了一系列的新政策,更新了其中涉及武器研制、人才培训以及军队指挥、控制的相关规定。
1985年常规导弹工程上马
正如我们在上一节提到的那样,早在1980年代中期,军委预期今后中国面临的战争将是“局部战争和有限冲突”,萌生对现行军事战略方针作出调整的意向,为此需要建立一个装备常规导弹的新兵种。其后,军委在战略规划上又改为准备应付一场高技术局部战争。
我们在下面暂时不谈战略概念,转移到中国研制常规导弹的一些情况,例如常规导弹研制的进程给有关军事概念的发展带来的根本性的影响,以及我们刚才提到的与此同时军事战略方针出现的变化。军委出于准备应付局部战争和有限冲突的目的,把希望寄托在二炮身上,将在导弹发射基地大批引进战术弹道导弹和巡航导弹。军委作出这样的选择,可以收到见效快而成本低的效果。
多年以来的事实已经证明,当初军委作出的依靠二炮建立中近程常规打击能力的战略决定,切合时宜,完全正确。这样,二炮在大批引进战术弹道导弹和巡航导弹以后,迅即建立了中近程常规打击甚至精确打击的能力,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否则,假若当年军委选择空军或者海军作为主要的投资对象,厚植空军、海军战力,在一场高技术局部战争中承担主要的作战任务,则势必耗费空前巨大,费时年代久远,远不如选择二炮那样收效快捷而且明显。
早在1984年,航天工业部已经责成第一研究院研制一种常规战术导弹,主要用于海外销售。过去第一研究院是中国研制以液体推进剂作为动力的地对地战略导弹的主要单位,自东风-2号至东风-5号战略导弹都是该院的拳头产品。
1985年10月,该院开始为这一常规战术导弹制定总体设计方案。 1986年11月8日,航天工业部给予该外销型导弹“M-9”的代号;其后二炮在批量接收该型号导弹时,在内部又称为东风-15号导弹。1988年,航天工业部的导弹专家们首次对东风-15号/M-9导弹进行了飞行试验。
东风-15号机动导弹采用固体推进剂单级火箭,最大射程600公里,可以装载一个常规弹头或核弹头。平日该型号导弹储存在半固化的发射掩体内,具有良好的机动性,有助于导弹部队应付敌军的侦察定位和打击,从而提高了导弹部队的生存能力。
始自1980年代后半期,解放军战略家经常在思考一个萦怀心头的问题:“二炮核导弹部队在一场局部性常规战争中究竟能起到什么作用呢?”当时中国开始面对包括越南、印度和日本在内的邻国在军事上日益严重的挑战,这三个国家的军方已经开始引入列装先进的常规武器。中国与若干东盟国家就南海南沙群岛主权发生的争端又增添了威胁。
当时南海主权争端已经趋于白热化,南沙群岛周边国家如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已经先后各自蚕食了南沙群岛的若干岛礁,并且着手开发当地丰富的油气资源。中国同这些国家就南海主权发生的争端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中国要维护在南海的主权,必然涉及军事斗争。然而,此时解放军既没有航空母舰战斗群,军机作战半径非常有限(空军内部称为“腿短”),也不具有空中加油能力,南沙群岛远离中国大陆一千几百公里,处于中国军方鞭长莫及的地位。
一旦在南沙群岛爆发军事冲突,当时中国根本不能掌握制空权。而在现代战争中,没有制空权,即意味着没有制海权和登陆权。换言之,中国军方实在没有取胜的把握。
作为应急办法,军委决定着手研制另一种型号的中近程地对地常规导弹,即东风-25号导弹。1988年,航空工业部与航天工业部合并成立航空航天工业部(1993年,部委机构精简时撤销)。军委责成航空航天工业部属下的两个研究院赶紧完成这一新型号导弹的研制。
值得注意的是,东风-25号导弹的射程同东风-21号导弹相同,都是1700公里,都能打得到南沙群岛敌占岛礁,为什么要舍弃现成的东风-21号导弹,另外启动东风-25号导弹工程呢?原因在于东风-21号导弹的弹头仅重600公斤,尚不足以完全摧毁敌军在南沙岛礁上构筑的加固工事,而东风-25号导弹的弹头重2000公斤,在中国大陆沿海地区部署以后,即足以完成这一特定使命。
随着前述近程、中近程地对地常规导弹的研制陆续取得进展,军委必须作出决定,究竟把这些新型号战役战术导弹置于哪一个军兵种管辖之下,以便落实1988年制定的准备打赢局部战争和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军事战略方针。鉴于二十多年来二炮已经具有指挥、控制导弹部队的丰富经验,而且在导弹阵地建设、导弹维修和后勤保障方面具有了独特的经验,最后军委决定,先把这些新型号战役战术导弹置于二炮管辖下。
围绕着新型号战役战术导弹配属哪一个军兵种的问题,在解放军内部还发生过热议。热议的焦点汇聚在这些打击能力最强的常规武器究竟应该配属哪一支部队以及新型号战役战术导弹列装、部署以后将导致它们的战略运用原则发生何等变化。
根据二炮一位副司令员葛东升的回忆,二炮列装新型号战役战术导弹的问题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他指出,战略火箭部队久经考验,拥有领导、管理以及提供技术保障和后勤保障的能力,足以胜任为全面、迅速地建设和运行常规导弹发射基地和保障设施提供有力的支撑。陆、海、空三军争辩说,这三个军种被赋予在打赢一场常规战争时发挥主要作用的使命,并且各自已经拥有少数近程战术火箭。然而,军委鉴于二炮“低投入、高收效”的说法的合理性,仍然采纳了二炮的意见,让二炮大批列装新型号战役战术导弹。
截至此时,中国导弹科研和工业部门在研制并批量生产若干机动性强的以固体推进剂作为动力的导弹型号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突破。二炮随即加快了在第52基地筹组一个导弹发射单位的努力,以准备接收固体导弹作为武器装备。第52基地与台湾隔海对峙,是震慑台独势力的一个主要的导弹发射基地。1992年4月,该基地获得第一批东风-15近程导弹。接下来的一年中,该基地又陆续接收了不少导弹。1993年,军委正式批准第815导弹旅成立,并命令这个导弹旅加强战备,“在一年内”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这是军委组建的第一个常规导弹旅。
1990年代中期以来,第52基地的常规导弹旅的数量及其装备的常规弹道导弹的数量不断地持续增加,尽管随着国民党近年重返台北政坛,台独势力对大陆构成的威胁已经退潮。目前二炮在其位于沿海地区的导弹发射基地已经普遍组建了在军事上用于快速反应的这类“拳头部队”。
除此之外,依据美国国防部的一份报告,中国导弹科研和工业部门在研制并批量生产巡航导弹上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这批地对地巡航导弹用于对敌国发动精确打击,举世只有少数几个国家装备这类可以用于精确打击的先进导弹。此型巡航导弹的代号是长剑-10号(美国取的代号是DH-10,意指东海-10号导弹),研制工程经历了立项综合论证、工程研制定型和批量装备生产三个阶段,研制周期长达十多年。
2006年9月20日,长剑-10号巡航导弹授装接装仪式正式举行。据称长剑-10号巡航导弹射程达1500公里,已经大量部署在位于中国西南云南省的二炮导弹基地。二炮装备并部署长剑-10号巡航导弹,标识着二炮乃至整个解放军精确打击、信息化作战能力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陆军也获准陆续装备一些新型号战役战术导弹。陆军分配到的新型号战役战术导弹分别归大军区和若干一线重装集团军管辖。原先集团军也装备有远程大口径多管火箭炮,归该集团军炮兵师指挥,新型号战役战术导弹列装以后,这些集团军的近程打击能力自然如虎添翼。
陆军管辖的近程地对地导弹部队,在战时显然可以提供二炮常规导弹旅以外的补充火力。然而,在实战条件下,这两支常规导弹部队之间如何进行协调,可能成为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
短短几年内,二炮数个核导弹基地已经同时拥有核还击和常规突袭的能力,这就必然要求二炮具有一个新的复合型的指挥、控制系统。我们在下面谈谈这个指挥、控制系统及其复合型机制。
导弹部队融入总体作战计划
随着二炮装备和部署了近程和中近程常规导弹,解放军几乎立即意识到,当前占主流地位的有关合成作战的观念,仅限于在一个军种内部整合各个作战单位的作战能力。在合成作战中,陆军在其他军兵种(海军、空军和二炮)的支持下,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与此不同,联合作战则是整合各个军种的作战能力,并根据战争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战争中到起决定性作用的军种的优先地位。二炮指挥员们首次在战争中被赋予直接的责任。
解放军调整联合作战的观念自然需要时间,有关的作战条令仍在不断改写,并在频繁的军事演习中测试这些条令的有效性,以全面评估如何才能充分地体现联合作战的能力。依据目前对作战模式的设想,在联合作战中,陆军将不再自然而然地占有主导的地位,陆、海、空三军和常规导弹部队将在指挥、控制程序及其运作过程中占有平等的地位。
首先,应当指出,最初军委仅将常规导弹视为一种射程远的常规武器系统而已。一些高级军官却很快意识到,常规导弹突袭可能“对敌人产生一种巨大的心理震慑的效果”,何况,这种常规导弹突袭的威胁足以“在和平时期遏制常规局部战争的爆发,并且在一场常规局部战争爆发以后遏制这场战争的蔓延和升级”。
过去二炮所有的导弹发射基地都部署核导弹,处于“后发制人”的战备状态。假如敌军使用精确制导的远程常规武器对中国发动袭击,二炮是没有还手能力的。今日不同往时,二炮列装了众多的常规导弹,无论在危机阶段还是局部战争中,都能够作出反应了。
如今在二炮导弹发射基地里,核导弹和常规导弹实行混合编成,即核导弹旅和常规导弹旅处在同一导弹发射基地的“双重指挥”之下,上自军委和二炮,下至导弹发射基地,使用同一个指挥、控制系统,对核导弹旅和常规导弹旅实行“双重指挥”,由此产生的全面影响(包括正面和负面的),军委可能需要作一番全面的、系统的评估了。
与此同时,北京领导人致力于促使二炮的观念与时俱进,跟上军事战略方针的调整。根据胡锦涛在2004年3月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军委着手把解放军指挥、控制机制和军事训练项目置于“科学”的基础上。初看起来,这个“科学”的基础似乎像一个口号,不像过去提出的军队必须更多地依靠信息技术的要求,其实不然。
2006年6月27日,胡锦涛强调了“体系对抗”的概念,亦即经由信息技术有效整合解放军各军种及其所有的作战系统,体现一种巨大的联合的作战能力。胡锦涛指出:“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是体系与体系的对抗,基本作战形式是一体化联合作战。联战必须联训。要着眼提高诸军兵种一体化联合作战能力,大力加强联合训练。要抓好战略战役战术各个层次的联合训练。”
“体系对抗”的概念包含两层含义:就中国军方内部而言,要加强各军兵种内部的体系整合,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从而能在未来的战争中形成一股合力;在中国军队抓紧与境外强敌抗衡的战备过程中,则要充分认识到未来的战争是两个军事体系之间的整体对抗,而不是单一的军种之间的对抗,要重视如何密切配合才能在战场中形成一股巨大的合力。
2012年3月12日,胡锦涛再次敦促解放军要重视“体系对抗”的模式。他强调,平日要加强联训,战时才能实现联战,从而增强自身在一场高技术局部战争中同假想敌交战时的作战能力。
其后,解放军越来越多的军事训练向打赢在实战条件下的一场信息战倾斜。对于二炮,就指挥、控制层面而言,胡锦涛号召的“体系对抗”将要求理顺威慑、危机管理和真实作战之间的辩证关系。
正如二炮一位副司令员所言,战略导弹部队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他指出,这个新阶段将以核导弹和常规导弹“双重威慑”、“双重作战”和“双重指挥”为特点。
有些人认为,这三项“双重”仅是宣传口号而已。然而,二炮正在日益频繁地举行军事演习,以验证和改进这三项“双重”概念的内涵的合理性。这一现实表明,这三项“双重”概念绝不是宣传内容而已。在有关拟定一个完整的战略以支撑现行军事战略方针和威慑理论方面,“体系对抗”以及这三项“双重”概念已经并且正在继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依照军委的标准,要在“体系对抗”所需的各军种之间及时进行协调,关键是高级指挥、技术军官的任命及其使命的具体运作,这样才能实现情报共享、各种作战通信系统互通互联、单向透明的情报判断和顺畅的指挥、控制程序。在战区联合作战中,要充分协调常规导弹部队和解放军其他军兵种,带来了无数的新创意和复杂的挑战,亟待解决。
根据《国防大学学报》一篇文章报道,总参谋部把这项特定使命交给三个层面的协调小组。作者周欣是二炮指挥学院科研部部长,担任《联合作战二炮运用》课题组组长。
在第一个层面,像其他军种一样,二炮也将派遣一个“协调组”,前往战区联合作战指挥部。二炮协调组是二炮参加联合作战的最高协同机构。这些协调组将参加联合作战总的协同计划尤其是涉及本军种的细节的制定,协调联合作战中各军种部队的协同动作,并梳理其他军种作战单位与常规导弹旅的协调。一旦获得联合作战指挥员的授权,二炮派出的协调组将向各常规导弹旅下达协同指示并督导协同的组织与实施,并随时协助联合作战指挥员适时调整或恢复被破坏的协同动作。
在第二个层面,其他军种和二炮各自向对方基本指挥所互派“协调联络组”。所有军种派出的协调联络组的主要职责是在联合作战指挥部军种协调组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本级具体的协同计划和协同方案,向己方指挥员反馈对方协同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对方向己方的协同要求,向对方指挥员通报己方协同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对方的协同要求,并根据己方指挥员的有关指示,进行作战过程中的随机协调。
最后,作为第三个层面,是常规导弹基地一级设立的战场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常规导弹部队与其他军种基本作战集团之间的各种协同动作。其主要职责是:通报阵地、部队部署区域、机动路线,提出对抗防护需求;通报导弹发射时间和弹道空域,提出规避要求;监督协同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根据战场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形成新的协同动作。在战区联合作战中,每个导弹基地必须加强常规导弹旅作战部队和其他相关军种之间的协调。同样,常规导弹部队也应向其他军种基本作战集团派出战场协调人员。
遵循战区联合作战计划,常规导弹部队的作战使命与其他军种不同,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是支援其他军种的作战。然而,如果旨在打击敌军战略纵深的重要目标,如敌空军机场、海军军港、导弹发射基地以及指挥、控制中心,常规导弹部队则起着主要的作用。
另外,在北京因应军事危机的过程中,常规导弹部队也可能起着主要的作用。例如,1990年代中期,两岸关系趋于恶化,在北京处理隐然出现的危机时,常规导弹部队起着独特的作用。
台独势力对中国安全构成的威胁日益严重之际,常规导弹部队的实力与日俱增,从而为军事战略方针和威慑理论引入了新变化。作为应对危机的紧急手段,北京可能首先使用常规导弹部队,发动军事突袭,亦即中国军方以正当的“自卫”作为理由,可以从过去全部部署核导弹的导弹发射基地首先对敌方发动常规导弹突袭。
1995年7月和1996年3月,二炮先后从第52基地发射常规导弹,射向台湾毗邻海域,以此向一心引导台湾迈向独立的台北领导人发出警告,尽管如此向台湾发射常规导弹究竟是加剧还是缓和了台海危机,时至今日,在学术界仍然存在着争议。然而,就北京的意向而言,发射导弹如愿以偿地达到其预定的政治“目的”:台湾民意以及美国国防政策均为此引起震动。
一本中国专著声称,1995年7月,解放军在台海发射了六枚导弹。次日,六千多名台湾民众走上街头,反对台独势力以挑衅手法招来了灾祸。这本专著指出,在解放军发射导弹以后,台湾股市先后两次暴跌。当然,美国在军事上作出了强烈的反应,另当别论。
如今军委已经在制定未来的作战计划时考虑到美国可能作出的反应。尽管如此,北京仍然觉得,向台海对岸发射常规导弹,是对台独势力“保持压力”的一种有效的手段,从而逼迫台独势力“调整其迈向台独的策略”。就二炮司令员的立场而言,他们坚持认为,在1990年代中期向台湾发射的导弹“确实遏制了‘台独势力’的嚣张气焰”。
战略运用原则
正如前面提到的那样,六个层次的概念体系勾勒了中国人对于核武器的总的看法。在这个概念体系中,军事战略方针、核政策、核战略和核威慑理论这四个概念居于顶层地位,决定了中国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战略和发展战略中的作用。至于位于操作层面的核武器战略运用原则和作战条令,则受到居于顶层地位的那四个概念的制约。
军事战略方针、核政策、核战略和核威慑理论这四个概念的内容简要而抽象。与此不同,战略运用原则和作战条令的内容比较详尽而具体,它们直接关系到二炮导弹部队在和平时期的训练和演习内容以及战时的核武器使用方式。
在二炮内部,有时战略运用原则也被称为作战运用原则。战略运用原则体现出居于顶层地位的那四个概念所包含的要素,战略运用原则制约并指导导弹部队的作战条令的制定。二炮的战略运用原则分两个版本,分别适用于核导弹部队和常规导弹部队。
下面先阐述适用于核导弹部队的战略运用原则。中国核战略思想的核心是“积极遏制核战争,实施有限核报复”。核导弹部队遵循的战略运用原则,同居于顶层地位的那四个核概念一脉相承,不过,在词义上有重复的话,内容却更详尽。核导弹部队的战略运用原则有下述五条:
·反核讹诈
反核讹诈是二炮的第一条战略运用原则,即充分发挥核导弹部队的强大的威慑作用和潜在效应,积极遏制核大国对中国发动核袭击。
·后发制人
中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中国在遭受敌核袭击后,将坚决实施核报复。在核武器问题上,中国既不会犯冒险主义的错误,也不会犯投降主义的错误。
·高度集中
在任何时候,使用核导弹部队的决策权、指挥权,都必须高度集中于军委,最后由军委主席发布实施核反击的命令。核导弹部队必须极端严格、极端准确地执行最高统帅部的命令。
·严密防护
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严密防护,提高核导弹部队的生存能力,确保实施核反击的力量。
·重点反击
实施核反击时,对敌国本土的战略目标进行有效的核报复。
至于常规导弹部队的战略运用原则,与核导弹部队的战略运用原则相比,同中有异。尽管中国显然把核武器视作政治、预防战争或威慑的用途,然而,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那样,常规导弹却被视为在一场高技术局部战争中的主要武器,可以先发制人地用于突袭。鉴此,军委已经为常规导弹部队制定了更为详尽的战略运用原则。这些原则详述如下:
·集中使用
常规导弹部队实施战略纵深火力突袭,将对国际舆论和战争进程产生重大影响。其参战及作战规模等决策权应高度集中于统帅部。兵力集中特别是火力集中,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切忌分散使用。
·先机制敌
在高技术局部战争中,谁能抢在对手之前实现导弹突袭,谁就将赢得战略、战役主动权,甚至可能直接影响战争的进程。先机制敌就是要争取做到:在敌机升空之前将其瘫痪于机场;在敌军舰出动之前将其瘫痪于港口;在敌导弹未发射之前将其发射装置瘫痪于场坪;在敌重兵通过之前瘫痪敌大型桥梁、铁路枢纽;在战役打响之前瘫痪敌指挥机关、电子战设施,等等。为此,必须建立灵敏、可靠的侦察、情报、指挥、通信自动化系统,拟制多种作战方案,抓住稍纵即逝的有利时机,果断指挥。
·重点突击
将大部分导弹集中打击敌战略(战役)纵深或敌国本土重要目标,在局部空间、时间内形成火力优势。确定重点目标时,应分析任务、导弹性能和目标资料的占有情况。通常突袭那些对战略(战役)全局具有重大影响和对我威慑最大的目标;易于摧毁、难以修复的目标。为此,须正确地选用弹种和突击方法,及时探测并评估导弹突袭的效果。
·适时机动
适时机动包括兵力和火力。兵力机动是保持连续作战和保障有效突袭的措施,应做到适时、迅速、隐蔽,须制定多种方案,确保道路保障及对空掩护,并选择最有利隐蔽的时机。火力机动则须考虑导弹武器系统的反应能力,随时做好瞄准、发射诸元转换的准备工作,并适时调整突袭的目标。
·严密防护
导弹部队是敌方侦察和破坏的重点。必须做到:导弹发射前不暴露导弹部队发射阵地和待机、展开地域以及设施、洞库等;导弹部队发射后能迅速撤离阵位,以避开敌火力报复;运用各种隐蔽手段如研发先进的导弹涂料、一个发射架多个发射阵位的配置、严密伪装并设置假阵地;增大坑道工程的被覆与抗力;把防空袭、防地面突袭纳入战区防空、防卫计划中,等等。
·充分准备
导弹部队特种装备多,技术复杂,作战程序严谨。平时保持充分的战备状态至关重要,例如各武器系统处于良好的维持状态,拟定多种作战方案,搜集、整理、储备各热点方向上敌重要目标的情报资料、气象资料、射击诸元等,建设预定战场导弹发射阵地和配套设施,保障部队机动所经道路畅通,等等。
·密切协同
密切协同是形成整体威力的有效手段。导弹部队实施突袭,途经地域辽阔,情况多变,协同难度大。导弹部队离不开其他军种的配合。在空袭反空袭作战中,主要与空军协同;在海上封锁反封锁作战中,主要与海军协同;在登陆抗登陆作战中,主要与空军、海军协同;在抗击敌空(机)降兵袭击时,主要与空军以及战役快速机动部队、反空降预备队协同。此外,还需注意搞好与陆军战役战术导弹部队的协同。上一节提到,总参谋部为了促进导弹部队与各军兵种的协同,已经着手研究三种类型协调组的运作机制,以资运作。
·全面保障
常规导弹部队作战,必须组织多方面的保障。作战保障包括情报侦察、测地、诸元计算、气象、通信、电子对抗、工程、伪装以及对核、生、化武器的防护等;装备技术保障包括弹头、弹体、多功能发射车、地面设备以及各种装备零部件的储备与供应等;后勤保障包括物资、卫生、运输等。各种保障必须确保导弹部队作战行动的自由和安全。
顺便指出,中国海军、空军在常规武器以外,也拥有核武器。基此,军委制定的“双重威慑”、“双重作战”和“双重指挥”的概念和政策以及前述两个层面的战略运用原则,自然也适用于海军、空军的指挥、控制体系,自然具体情况有所差异。
核部队作战条令及终极通信
下面我们谈谈前述中国人看待核武器的六个层次的概念体系中的第六个也是最后一个层次,即核导弹部队的作战条令,这些条令涉及核武器的控制和使用。对比战略运用原则,这些条令制约着核导弹旅和发射营的作战行动以及它们如何使用核武器。这些条令的大部分内容也适用于常规导弹旅的作战行动。
基于涉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使用,二炮核导弹旅的指挥、控制程序比其他军种更加明确和严格。按照“体系对抗”以及三个“双重”等一系列政策的要求,这套程序同时适用于核导弹旅和常规导弹旅。二炮出于对导弹部队实施绝对控制的需要,对改进导弹部队的战法并验证其实效性,赋予更严峻的紧迫性,而军委与二炮的独特关系,也使得导弹部队在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同其他军种作出的类似努力相比,享有更大的优越性和紧迫性。但是,如果超越现代化和战备的需求,想深一层,核噩梦始终对人类构成终极挑战,人类永远不知或者不能充分估计到这场噩梦的最终后果。
凡是涉及导弹基地和导弹旅的重大决定,必须经军委批准,由二炮司令部执行。在军委与导弹基地司令部的通信联络中,总参谋部作战部起着关键作用。军委经由总参作战部作战指挥中心发布作战命令给二炮和其他军种,该中心又汇集这些命令的执行情况,并且经由作战部和总参层层汇报给军委领导人。在紧急情况下,军委和总参作战部可以跨越二炮甚至导弹发射基地直接向核导弹旅发布发射命令。
二炮作战指挥中心设置在非常坚固的地下设施中,设置了各种设备,供通信、发电、给排水、洗消放射性污染和后勤、警卫之用。指挥中心设计了特殊的密码,可以防止未经授权或偶发性的导弹发射,还设计了多层级的程序来传达和核实发射命令。
该作战指挥中心除了深居地下的基本指挥所以外,还设立了机载或车载的指挥所,在战时可以取代基本指挥所,对散布全国各地的导弹旅实行指挥、控制。这种多点模式的指挥、控制系统,是一种对付强敌“斩首行动”的因应措施,也适用于军级导弹发射基地的指挥、控制系统。
除了不断提升指挥、控制模式以适应现代战争之外,中国军方也不遗余力地研发先进的通信设备。军委命令总参谋部机要局(编密电码)、通信部(以各种方式传输命令及接收报告)和技术部(截获敌电讯并予以破译)加强协作,为军队通信提供切实的加密和传输的手段,确保实现对各军种作战部队不间断的实时指挥和控制。
总参谋部第61研究所研究员于全的课题组研发成功“野战通信网信级仿真系统”,在敌军对中国军队实施强大的电子干扰时,可以自动地快速选择最佳的通信频率,除非敌军实施全频谱电子干扰,就能继续保持有效的通信。当然,敌军实施全频谱电子干扰,也打乱了己方的通信,在战术上是不可取的。
于全牵头的另一个课题组又着手研发“软件无线电技术”,这是自模拟过渡到数字以后无线通信领域的又一场革命。1998年年底,“军用软件无线电网关”电台面世,实现了各军种不同频段、不同体制的电台的互连互通的难题。该软件结合了模拟和数字通信的技术,将信息加密并且数字化以后,在原本互相不匹配的电台之间传输,这就无须更换电台,仅凭加装软件就可以保障军种之间的协同通信。据称这是解放军在野战通信技术上第一次走在西方国家的前面。
面临外国远程侦察能力和精确打击能力的大幅度增强,总参领导人陷入沉思:是否能够研发一种通信手段,即使设置在地表的天线全部被摧毁,深居地下数百米的通信设备依然能够向各地作战部队发布命令呢?
始自1978年,总参第61研究所研究员司徒梦天牵头的课题组即着手研发一种地下通信系统。该系统收发信设备和天线可以与指挥所设置在一起,全部架设在深居地下数百米的坑道内。
据称频段在3兆赫至30兆赫之间的电磁信号穿透岩层的能力比较强。这个课题组首先在中长波范围内,找出了电磁信号能够穿透厚厚的岩层的最佳的一个工作频段,并且采用增加波长等特殊办法加强了电波的穿透能力。课题组费时数年,才找到最合适的频段。剩下的两大难处在于从地下数百米处传出的信号太弱以及如何抗击雷电干扰。
司徒梦天率领课题组在一百多条不同岩层、不同厚度、不同布局的坑道里面不停地进行实验,探索如何强化穿透岩层以后的电磁信号的强度,终于研制成功一台“弱信号电报终端机”。在深居山腹的指挥中心内使用这种电台,能在电磁信号比噪音弱40倍的情况下正常地工作,误码率只有万分之四,从而解决了第一个难题。
第二个难题更加棘手。这是因为地下通信的电磁信号的工作频段正好处于雷电干扰的频段之内,如何抗击雷电干扰成为课题组的最大挑战。课题组长年在多雷地区如海南岛、长岛之间往返奔波,反复实验,花费近十年,迟至1995年方才突破这一技术瓶颈,研制成功“弱信号抗雷电电报终端机”。
截至1990年代末,这台电报终端机的技术瓶颈已获突破,电台发出的电磁信号传播距离能够达到数百公里,由设在这个范围内的另一个电台接受微弱的信号以后再转播出去,就可以向散布各地的核导弹旅发布对敌国本土实施核反击的命令。
总参谋部在全国设置了数个深居山腹的军事指挥中心,在任何情况下,不可能在敌军空袭中被全部摧毁,纵使全部被摧毁,也不可能造成在这些指挥中心里面的人员全部死亡。这种电报终端机名副其实地被称为终极的通信手段。为此,军委给司徒梦天记一等功。
上述尖端的通信设备被融合进中国的“核反击通信系统(Nuclear Counterattack Communications System)”。这是战略通信系统中的一种,用于战略导弹部队核反击通信和联合作战核反击通信。核反击通信通常由总参谋部组织,以无线电通信、有线电通信、卫星通信和光通信等通信手段,建立核反击通信网,确保对参加核反击的核导弹部队、导弹核潜艇部队和战略航空兵部队的指挥和控制。核反击通信网由机载、舰载、星载和陆基通信系统组成,可以在核战争中维持最低限度的应急通信。
至此,中国核导弹部队实施核反击的硬件、软件已经基本就绪。中国核武装力量足以在平日行使核威慑,战时实施有效的核反击。
四级核戒备状态及三级核发射命令
陆基战略导弹的部署和发射方式分为固定和机动两种。固定方式:多数是液体推进剂导弹,设置在发射井中,随时备妥发射诸元。一旦接获军委命令,可以紧急发射。机动方式:导弹装置在运载、竖起、发射三用车上,平时储存在深居山腹的水平坑道内,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离开坑道,沿着公路甚至铁道四处奔驶,在预先择定的发射场坪上发射。
固定方式战备率高,反应时间短,可是在敌军空袭时易被摧毁,生存能力低;机动方式战备率低,反应时间较长,生存能力却要高出许多。核武器国家在部署陆基战略导弹时,交替用这两种方式,互为补充。
军委为核导弹部队如何打一场核战争制定了一个四等级的戒备体制以及一个三层级的发射核导弹的命令程序(在1969年中苏核对峙时,上述戒备体制和命令程序尚未完备)。
核导弹部队的戒备体制从最低到最高共分四个等级,包括经常性战备状态、三等战役戒备状态、二等战役戒备状态和一等战役戒备状态。军委视情势不同,将核导弹部队置于不同的戒备状态。在部署机动发射或者固定发射的导弹的不同的导弹基地、导弹旅,进入某等级戒备状态时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在内容上、性质上略有不同。
据悉,导弹部队戒备体制包括以下四个等级:
·经常性战备状态
导弹部队每日处于经常性战备状态,这是基于不能排除敌人发起进攻的可能性然而这种可能性却不大的估计。直至情报显示更大的危险迫在眉睫,军委才会通过总参作战部向二炮发布预先号令,二炮将预先号令下达到导弹基地,导弹部队遵命从经常性战备状态进入三等战役戒备状态。
·三等战役戒备状态
必须有显示敌人确有进攻的可能性的情报,导弹部队才会启动三等战役戒备状态。军委发布的预先号令传达到导弹基地,导弹基地进入这种戒备状态以后,着手迅速地加强安全防范的措施,并开始为发射导弹做准备,也为进入更高等级的戒备状态做好准备。
·二等战役戒备状态
军委确认敌人已经在积极准备发动突袭,决定提高导弹部队的戒备状态。此时军委正在同政治局常委会磋商,还没有决定是否按照一项具体的作战方案作出反应。军委加密的预先号令传达至导弹基地以后,所有导弹基地都转入原来设定的高度戒备状态。受命保卫导弹基地的空军和陆军防空单位和分别负责导弹部队驻地内卫﹑外卫的地面部队也进入了全面的戒备状态,并保持最高的警戒。
·一等战役戒备状态
军委加密的正式的作战命令(而不是预先号令)转达至特定的导弹基地以后,包括这个导弹基地在内的所有导弹基地均遵命进入最高等级戒备状态。究竟是怎样性质的威胁程度才会促使军委命令导弹基地进入这种戒备状态,至今仍然属于高度机密。
导致军委作出这种决定的因素以及对此作出反应的选择过程是十分复杂的。最初敌军可能仅向导弹发射井、指挥和控制系统发动常规突袭。一旦来自境外的威胁达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致迫使军委命令导弹基地进入一等战役戒备状态,则决定了军委可能将迅速采取异常的军事反应,包括向来袭者的本土实施核报复。
另外,在涉及导弹部队启动各个等级的戒备状态时,在紧急状况下,军委也可以决定导弹部队跨过三等和二等战役戒备状态,直接进入最高戒备状态即一等战役戒备状态。
即使导弹部队接到军委正式的作战命令,进入一等战役戒备状态,仍处于待命阶段,距导弹发射还存在一道不可逾越的程序。除非导弹部队从军委接获发射命令并付诸实行,仍然不准发射导弹。这里需要阐述一下导弹部队三个层级的命令程序:
当导弹基地顺着戒备体制的阶梯逐步迈向发射导弹的状态时,军委通过总参谋部作战部将先后发布三个层级的命令:预先号令、作战命令和发射命令。同时总参作战部也将向各军种和大军区发布逐级提升战备状态的命令,以启动全国范围的军事戒备。
预先号令包括四项内容:敌情简介、作战任务简述、部队准备工作的明确的时间表以及预定的作战时间和地点。预先号令可以启动导弹部队进入三等、二等战役戒备状态。一旦紧急状况获得确认,军委可能跨过预先号令,经由总参作战部发布正式的作战命令,导弹基地直接进入一等战役戒备状态。这时基地下辖的导弹旅和发射营已经处于随时可以发射导弹的最佳状态。
此时政治局常委会已经作出不惜打一场核战争的决定,并将全国军事指挥权移交给军委。军委从先前为应付若干紧急状况而制定的一系列应急计划中,挑选出一个打一场特定的核战争的作战计划,然后经由总参作战部发布发射命令,批准导弹部队执行指定的核反击战役方案。二炮一再改进核戒备体制和发射命令的发布程序,以增强战略核打击力量的快速反应能力,并杜绝未经授权或者偶发性发射核导弹的可能性。发射命令的内容则是导弹部队的“核心秘密”。
二炮核导弹数量有限,根据优先打击的敌国目标在全盘战争计划中的价值排列先后次序。目标名单的制定标准包括多项内容,从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假想敌的报复能力、敌国目标的多寡,到中国对付敌国高价值目标的特定核导弹的数量、对各型号核导弹性能的评估(如生存能力、突防能力、精度、摧毁力)以及每个打击目标的特点等。军委已经将假想敌目标分成五大类:
1.同战争总体目的有关的目标:分为战略目标和战术目标。
战略目标包括导弹发射基地、海空军基地、中央政府和全国军事总部、政治和经济中心、工业基地和重要的交通枢纽等。战术目标包括设想的战术核武器基地、坦克集群、大部队集结地和地区性指挥、控制中心。
2.对敌国有重要意义的目标:军事、工业目标和交通枢纽。
3.根据摧毁难度而归类的目标:软目标和硬目标。
4.按目标形状不同而归类的目标:点目标、线目标和面目标。
点目标:核爆炸引起的冲击波的破坏半径的五分之一不小于目标的最长度的一半,即一枚核武器可以完全摧毁该目标。
线目标:线目标的长度至少等于它的宽度的两倍。
面目标:目标最短的长度的一半也大于核爆炸引起的冲击波的破坏半径。
5.根据目标发现和给予打击的难度而归类的目标:固定目标、机动目标以及分别位于地表﹑地下和水下的目标。
二炮作战部和总参作战部在制定核导弹瞄准政策时,争取使用最少的核导弹获得最大的战果。据称“几十个”核反击战役方案已经制定,内容涵盖警报、戒备、冲突逐步升级以至全面核战争,届时由军委从中挑选出一个打一场特定的核战争的应急方案。
顺便讲一下,核弹头在空中爆炸的高度,涉及是否在地面造成永久性沾染区以及永久性沾染区面积的大小。核弹头在空中爆炸的高度大,造成生物死伤的毁灭区域的面积大,却不会造成不宜人类居住的永久性沾染区;核弹头在空中爆炸的高度小,造成人员死伤的毁灭区域的面积小,却会造成大面积的永久性沾染区。
如果执行核打击的一方,企图给敌方一个创巨痛深的报复,则会让核弹头在敌国特大城市低空爆炸,从而在该城市造成一个巨大的“黑洞”,人们永远不能在该区域活动,以免受到核辐射的伤害。
密电码永远不能破译
西方国家掌握了尖端的电子战和电信截获、破译的技术。对于中国军方至关重要的是,首先必须确保即使敌国截获了总参作战部发给导弹基地的电报,却不能破译,形同一张白纸。这里需要对此解释一下。
无论是无线电密码的编码,还是保密电话的加密程序,都是出自人手。对方集合了一批对破译素有经验的数学家,使用超级电脑,假以时日,则任何无线电密码或者保密电话的加密程序,总能破译出来,区别只是破译时间的长短而已。
如前所述,总参作战部、二炮作战部早已制定了“几十个”核反击战役方案,供军委在战争危机爆发时选择使用,并已根据各种危机的性质和军委因应各种危机的不同方法,涉及使用何种型号的导弹和核弹头、使用导弹的数量以及打击何种类型的敌国目标等,按照前述战役方案包括的要素,制作了数百张编号的卡片,每张卡片上写明各种战役方案包括的要素。
二炮作战部将全部卡片列为绝密文件归档,并且根据赋予各个导弹基地不同的作战使命,送过去一套只同该基地本身作战使命有关的卡片的复制品,由这些基地司令部作战处各自归档留存,在危机时刻检索使用。这些卡片作为“核心秘密”紧锁在保险箱中,经指定的高级军官在再次获得授权以后,遵循严格的程序,在作战处启封、解密以后才能阅读。作战处其他参谋军官是不准也无从启封、解密并翻阅这些卡片的。
如果军委作出必须实施核报复的决定,则按照危机的性质,决定启动某张或者某几张卡片规定的核反击战役方案。然后,军委经由总参作战部发布加密的命令,命令某些导弹基地在何时各自实施若干卡片上规定的战役方案,命令明晰、简短、扼要。
军委发布的发射命令激活了核导弹发射的程序。基地司令员必须严格遵循卡片上的指令,“及时、准确、秘密地”执行卡片上指定的核反击战役任务。这些卡片包括下列要素:
·打击敌国哪些战略目标以及这些目标的精确的地理坐标;
·使用哪个型号的导弹、使用多少导弹以及使用什么型号的核弹头;
·由哪个导弹基地、哪些导弹支队(导弹旅)执行核反击任务;
·机动导弹部队在哪个预定的发射场坪执行核反击任务;
·机动导弹部队离开深居山腹的地下巷道,沿着公路驶抵预定的发射场坪所需的时间,或者在发射井的导弹部队在发射前检查导弹各部件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所需的时间;
·由指定的导弹支队或发射大队(导弹发射营)执行核反击的精确时间;
·核弹头爆炸的种类(空中、地面、水下或地下爆炸)以及空中爆炸的高度;
·预期核打击将取得的效应;
·导弹部队执行核打击以后从发射场坪撤退的时间及路线,等等。
即使敌国情报机构截获和破译了这些经由电信传达的命令,譬如“命令某基地(或某导弹支队)在某日某时按照第153号卡片执行战役任务”,由于不明了这些卡片包含的具体内容,犹如看到一份天书,还是无法理解这条命令的内容。总参作战部发明了通过检索卡片把军委的发射命令传达给二炮、导弹基地和导弹旅的绝招。这样的“密电码”是谁也无法破译的。
高技术局部战争实行双重指挥造成的矛盾
1990年代末,军委调整了军事战略方针,改为打赢在信息化和核威慑条件下的局部战争。2006年,军委进一步指出,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是体系与体系的对抗,基本作战形式是一体化联合作战”。
此后,中国军队开始着手提高一体化联合作战的能力,并且强调联合训练的重要性。军事训练项目连续不断,旨在迅速地、有程序地增强核导弹部队的核威慑能力和常规导弹旅的突袭作战能力,以应付一场严峻的国际危机或者即将发生的一场高技术局部战争。
由于军委高度重视“核盾牌”和“常规剑”之间的动态关系,它认为常规导弹旅是加强本国战略威慑力量不可或缺的“多种手段”之一。常规导弹旅和核导弹旅的交替和有机结合的使用,被认为是政治和军事实力的物质基础。
同时,战争规划者可能面对一种基本的僵局,即二炮同一个导弹发射基地部署了作战能力及用途根本不同的两类导弹,这也是造成重大的不确定因素的困扰之源。在“双重威慑”、“双重作战”和“双重指挥”的概念的实践过程中,核导弹的基本使命是遏制敌国对中国发动核袭击,核导弹只有在极端情况下才会使用,而常规导弹却必须从过去完全部署核导弹的导弹发射基地先发制人地发动致命的突袭。
上述具有中国特色的三个“双重”概念在实践过程中,致使中国核政策和核战略日益趋向复杂化。二炮在武器装备上“核常兼备”,也必须面对更加复杂的核概念。导弹部队面对的复杂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三项基本矛盾:
·核武器数量少而稳定,中程常规弹道导弹和巡航导弹却数量很多,而且与日俱增。
·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却先发制人地发动常规导弹突袭,而常规导弹和核导弹使用同一导弹发射基地,基地对常规导弹部队和核导弹部队也使用同一个指挥、控制系统和设施。
·使用核导弹部队的决策权、指挥权高度集中于军委。但是在二炮发动常规导弹突袭时,战区联合指挥部却也参与决策、指挥的过程。
在“双重威慑”、“双重作战”和“双重指挥”这三个概念中,“双重指挥”最为复杂和不可预测,我们知道的情况也最少。在同一个导弹发射基地,基地司令部同时对核导弹旅和常规导弹旅实施双重指挥和控制,尤其是在瞬息万变的战争中,情况之复杂,难以想象。
假如军委命令一个导弹发射基地向敌国先发制人地发动常规导弹突袭,敌军在接获导弹群来袭的警告以后,就获得了向这个导弹发射基地发动反击的正当性,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对该导弹发射基地的所有导弹武器系统以及所有的指挥、控制系统发动还击,还击对象甚至还包括二炮司令部整个指挥、控制系统。就该导弹发射基地而言,还击对象必然包括核导弹,因为敌军在仓促之际无法辨认在地面机动的导弹究竟是常规导弹还是核导弹,即使卫星侦察也无法辨认。在“自卫防御”的理由下,以常规导弹对敌军发动先发制人的突袭,由此可能招致中国许多核导弹及其相关的指挥、控制系统遭到摧毁。
再说,敌军及其盟军从自身的角度评估外来威胁时,不能迅即辨别飞行中的导弹群究竟是常规导弹还是核导弹。对于敌军作临机处置的部门说来,或许会误判来袭的导弹是核导弹,在最坏的情况下,甚至会启动核打击的程序。这种前景似乎匪夷所思,却不能绝对排除。
另有一点情况值得注意,别看导弹是庞然大物,自身生存能力却非常薄弱。军委把导弹部队的使命定义为自卫防御,可是导弹部队本身却并不具有足够的自卫能力。单靠导弹部队自身拥有的防卫能力,在战时面临外来威胁,无论是敌国空袭或者特种部队发动的地面突袭,根本无法保持生存能力。
何况,说到底,导弹在本质上是一种进攻性武器系统。导弹的潜在价值是对敌方的威慑能力,实用价值则是射向敌方纵深目标。导弹部队在发射阵位就地待命的阶段,无从完成作战使命,却随时面临敌军以高技术兵器给予打击的可能性。这时导弹部队的生存能力十分薄弱。官兵心理素质稍差,往往处于一种急躁难忍的状况。
尤其是面对强敌咄咄逼人的攻势作战,北京领导人处于“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决策窘境,导弹部队则面临一种“发射导弹或者失去导弹”的困境。同样,若干航空兵和反导弹部队的作战单位受命保卫导弹部队,在遵循“积极防御”的基本军事战略方针的情况下,在就地待命的阶段,自身也面临被摧毁的风险。一旦导弹发射出去了,这些作战单位自身被摧毁的威胁反而大大减少了。一如上述,先发制人对导弹部队具有相当大的诱惑力,尽管在军事战略方针的定义下,中国不可能成为进攻者。
如果中国以常规导弹对敌军发动先发制人的突袭以前述灾难性的后果告终,中国残存的核导弹数量既少而生存能力又差,中国可能会被“逼迫”向敌国本土发射残存的核导弹。可以预期,届时敌我双方将处于反应-反反应的循环过程中,双方军事冲突可能不可避免地加速升级到一场核战争。这意味着前述“双重”概念和政策最终可能出乎意料地促成而不是遏制一场核战争。这一前景及其惨烈后果是中国和假想敌国的决策者在战略规划中必须事先给予估量的。
自然,在当前中国情况之下,也可能出现另外一种局面,即从核导弹基地发射常规导弹也有可能慑制任何直接针对该基地的反制行动。由于该基地不但拥有常规导弹而且拥有核导弹,因而蒙受常规导弹突袭的受害方或许会担忧针对该基地的军事报复行动可能导致另一种后果,即或许“激活”该基地的核导弹,因而“投鼠忌器”,不敢采取直接针对该基地的反制行动。
敌国可能担忧,即使仅使用常规武器对中国核导弹基地发动军事打击,在最坏的情况下,也有可能触发中国动用核武器实施报复,这一层顾虑或许可以遏制敌国对中国常规导弹突袭采取常规性质的反制行动,也可以遏制军事冲突的急遽升级。此外,北京战略理论家或许认为,“体系对抗”模式将战区联合司令部同二炮核导弹发射基地联接起来,从而在一场高技术局部战争中,可能对敌军的战术和瞄准打击的政策予以限制和挑战。
上述设想仅从战争爆发以后对北京最理想的情况着眼。毕竟无法想象,蒙受常规导弹突袭的一方居然会不采取行动以消除对己方火力打击的源头,因为这根本违反了战争规律。一旦战争爆发,双方陷入你死我活的争斗,谁都无法控制战争扩大升级,甚至战局会失控,随时会出现出乎意料的情况,这就是人类有史以来的战争的普遍规律。对于双方决策层或者战争规划者而言,这种状况本来应该是意料之中的。
在使用常规武器的一场高技术局部战争中,双方出于外交和内政层面的需要,都务求速战速决或者追逐战术优势,却无法确保能够避免战争出乎意料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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